关于申报2007年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支持的通知 |
| 园区相关企业: 为落实《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07年专项资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属于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新立项或新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 (三)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软件、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立项阶段标准资助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请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3.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5.申报项目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新立项项目,除提交前4项材料外,还需要提交: (1)被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2)标准草案; (3)能证明该项目属于新立项标准项目且申报企业是该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6.申报项目属于国际标准的立项项目,除提交第1-4项材料外,还需要提交: (1)被国际标准组织接受的提案稿; (2)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原件)。文件需要能证明:该项目属于新制定标准项目且申报企业是标准主导制订单位; (二)申请发布阶段标准资助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请表》; 2.标准正式文本;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4.中关村园区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6.申报项目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新制定项目,除提交前5项材料外,还要提交: (1)项目被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以及能证明该标准属于新制定标准且申报企业是该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2)标准发布公告及标准备案公告(国家标准不需要提交备案公告); 7.申报项目属于新制定的国际标准项目,除提交第1-5项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文件需能够证明: (1)标准正式发布时间; (2)该标准属于新制定标准; (3)申报企业是标准主导制订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三)无论申请的是立项阶段的项目,还是标准发布的项目,建议申报企业尽可能提交该项目中所采用的技术科技水平证明文件(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进步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加盖申报企业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三、填报要求 (一)申请表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申报企业的名称与企业公章名称必须一致,并与标准发布稿的编制企业名称保持一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 (三)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订线在左侧,封面装订为纸质; (四)申报企业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电子版内容须与《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申请表》内容一致。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经所在园区(专业园)管理机构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和核实,受理时间为2007年6月14日至2007年8月1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2号楼218房间 邮 编:100013 联系人:王海虹、张劲松、张明辉 电 话:64210795 传 真:64210795 电子邮箱:wanghaihong@12365.net.cn zhangjinsong@12365.net.cn zhangminghui@12365.net.cn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址: www.zgc.gov.cn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www.bjtsb.gov.cn 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中心网址:www.12365.net.cn 特此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