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08]042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
通知
为了办好“设博会”这一重大活动,加快2009 “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的全面推广进程,提高本届展览以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和运作水平,充分体现中国设计界的蓬勃力量,协会要求各地方协会在平台共享、合作共赢的框架内加入到博览会的运作事宜中,在各方面积极合作配合,建立广泛而坚实的合作基础,在一定的战略高度和学术高度上推广和带动建筑装饰领域的全面发展,从而为中国的设计艺术界树立楷模。
为了确保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将成立“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邀请马会长任组委会名誉主席,徐朋任组委会主席,并有部分省、市协会负责人任副主席。刘晓一任执行委员会主席,由承办单位清大远教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共同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具体执行办法和组织合作文件以附件形式由执委会另行发送。
望大家积极合作,发挥地方组织优势,群策群力,为共同办好“中国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做出努力。
详见附件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8年10月28日
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
第四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
一场顶级的设计盛宴,从这里开始。。。。。
地域化发展的瓶颈,或许从现在打破。。。。。。
主
题:设计创造价值·创意改变生活
时
间:2009年7月9日—13日
地点:中国·北京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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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
室内设计
家居配饰设计
家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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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计
工业设计
艺术设计综合
院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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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地产
动漫设计
景观设计
同期论坛亮点介绍
(中国建筑装饰发展高峰论坛)
1.此次高峰论坛受到全行业的关注和支持,届时邀请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知名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领导专家等齐聚北京共商行业发展大计。
2.论坛以促进行业发展为主旨,共同讨论行业发展及企业所面临的机遇挑战。
历届部分参展设计机构1、本届设博会将针对参展作品和企业分别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年度优秀创新人物奖” “最具创新影响力设计机构”等奖项,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参展设计师和参展机构免费参加评选。
2.设博会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主办单位和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和单位颁发奖牌、证书。
同期举办专题活动
“2009室内设计“十大新锐人物/作品评选”
“2009京华奖中国设计大赛”
“2009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评选”
“2009设计师首选推荐材料品牌”
“2009中国室内设计产品流行趋势发布会”
“国际时尚品牌产品推广及招商发布会”
“国际建筑规划及设计发展专题研讨会”
“2008-2009中国建筑装饰成就展”
“产业化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介研讨会、发布会
“城市规划建设与地产发展论坛“
“酒店设计/照明设计/办公设计/景观设计”节能设计等国际论坛。
“国际大师作品个人邀请展” “国际产业高峰论坛”、“颁奖盛典”
“《室内设计三十三》/《中国设计艺术年鉴》盛大首发仪式”
同期部分专项展分类
| 展位规格及类型 | 国内展商 | 国际展商 |
| 标准展位 | 12800元 | 2500美元 |
| 光地(36㎡起租) | 1350/㎡ | 200美元/㎡[b][/b] |
| 大会参观门票背面广告:30000元(每10000张) 大会资料袋背面广告:50000元 (1000个) 大会参展证、参观证背面广告:100000元(5000个) 封 底 50000元 封 二 30000元 封 三 20000 扉 页 15000元 彩色插页 10000元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3楼303室
公司名称 (设计师) | 中文: | ||||||||||||||||||||
| 英文: | |||||||||||||||||||||
联系地址 | | ||||||||||||||||||||
| 电话: 传真: 邮编: | |||||||||||||||||||||
| 联系人: 职务: E-mail: | |||||||||||||||||||||
费用:
2009设博会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评选 2009“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评选” 活动 2009 “中国建筑装饰发展论坛”活动 2009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高峰论坛议题提交 | |||||||||||||||||||||
| [b]收款单位 | 清大远教(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b] | ||||||||||||||||||||
| [b]收款帐号 | 811821995908091001[/b] | ||||||||||||||||||||
| [b]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远大路支行[/b] | ||||||||||||||||||||
| [b]汇款方式 | □预付定金(60%全款额):¥ _______元;□支付全款: ¥___________元; | ||||||||||||||||||||
| 参展确认 | 我单位同意招展资料内付款方式及有关规定,本协议自主办单位确认之日起生生效。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请加盖公章)[/b] | ||||||||||||||||||||
| [b]备注:1、参展流程:申请展位、支付参展费、确定展位 2、请在申请展位后将参展费用(60%定金或者全款)电汇或支票交至大会组委会,尾款应在展位确认后付清,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自动放弃展位; 3、报名参展后中途退出,所付定金概不退还(不可抗因素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