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帮扶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是创新资金的项目组织单位。其中,海淀园管委会负责海淀科技园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中关村管委会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市科委负责全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企业可按属地选择其中一家组织单位申报。
二、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部创新基金的地方支持资金的方式组织实施。立项项目中符合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条件的项目将择优向科技部进行推荐。
三、同一家企业仅能申报一个项目,严禁多头、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2009年度创新资金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依据附件中《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执行。
五、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或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六、对于往年已申报北京市创新资金但未立项的项目,今年申报时请慎重考虑,如无重大改进,将不予受理。
七、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 一般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日。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八、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园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创新资金项目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园管委会无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2009年度)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是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根据《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制定本申请须知。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一、支持对象第二章
项目申请
◆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6、验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7、海淀区创新企业证书(限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
请将注册材料按以上编号顺序装订1套,并于系统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各相应服务机构审核,零散材料将不予受理,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查验。
★注册特别提醒:
1、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时,请务必填写股东构成相关信息;系统发送服务机构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企业注册信息,确保信息内容无错误、无空项,同时打印企业承诺书及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做好留存备份);
2、无验资报告,请提供企业银行入资凭证。
(二)项目申请流程电子信息技术:深蓝色
生物与新医药:深绿色
新材料:黄色
光机电一体化:大红色
资源与环境:橘黄色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白色
高技术服务业: 按上述应用领域选择颜色
三、注意事项第三章
评审立项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五章
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