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完善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抓住创业板推出的重大机遇,有效促进我市重点文化创意企业上市,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海淀区创意产业协会协助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调查摸底的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是指,在海淀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基本符合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见“北京文化创意网
www.bjci.gov.cn/287/2009/04/27/41@15285.htm" target="_blank">”
www.bjci.gov.cn/287/2009/04/27/41@15285.htm)公布的发行条件,或虽然目前不具备条件,但预计在未来1-2年内可以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各部门可根据辖区内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度灵活掌握)。
二、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配合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各企业要认真填写《北京市重点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5月8日前,请各企业将纸质表格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附文字说明),电子版一份,一并报送海淀区创意产业协会。
联系人:庞 莉 88493560转802 pangli@chuangyi.org.cn赵连花 88493560转809 zhaolianhua@chuangyi.org.cn北京市海淀区创意产业协会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
《北京市重点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