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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2009-10-16 9:00:00
2009第四届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活动介绍


  一、活动背景

  由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和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共同主办的“2009第四届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是国内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公益性活动。该活动以推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表彰先进园区、企业、个人和团体,建立促进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互动交流的平台,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创意人才培育培养为根本宗旨。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作为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创意活动中的重要板块,已连续成功的举办了三届,得到了国家有关领导的肯定,受到了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品牌活动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活动优势

  科学、公益、公平

  1、包含中国创意产业领域唯一的、最具影响力的全国性公益奖项评选活动,已成为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和互动交流的全国性平台;
  2、调查评选活动集中覆盖全国创意产业发达的十多个省、五十多个发达城市、上百个园区、数千家企业;
  3、已成功的举办了三届,受到了国家有关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4、作为国家级活动——“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紧密结合各种资源,强势的媒体宣传;
  5、已成为中国创意产业人才、创意产业城市、园区、企业的崇高荣誉;
  6、公益性评选结合科学权威的测评体系保证评选活动的客观公正。
  三、组织结构

  文博会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四、调查与评选对象

  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并为促进中国创意产业与国际合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投资机构、设计师及其他人士。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创意产业领域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府机构、产业园区及企业、个人等。参评对象范围覆盖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时尚消费创意、软件研发设计、动漫设计制作、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网络娱乐等领域的规划制定者、产业园区、企业及从业者。
  五、调查与评选机制

  为保证本次公益性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评选活动通过科学的测评体系保证评选活动的客观公正。建立一整套严格的“科学测评体系+权威专家评审+社会公众参与”加权计算评选新机制。
  六、调查结果与奖项设置

  根据“2009第四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调查结果,将发布《2009年度中国创意产业调查报告》。本届设置以下奖项:
  个人荣誉奖
  1.2009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
建设成就奖
  2.2009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企业奖
  3.2009中国创意金融创新服务奖
  4.2009中国最佳创意产业园区奖
  5.2009中国最具创意产品(服务)奖
  6.2009中国创意产业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奖

  产业推动奖
  7.2009中国创意产业推动奖

  高成长企业
  8.2009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100强

  七、主要活动框架(拟定)

  (一)第三届中国创意财富高峰论坛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9:00-11:30

  (二)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调查报告发布暨优秀产业项目交流会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14:00-16:00

  (三)“第四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优秀代表表彰活动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17:00-19:00
  八、活动周期

  作为全年的活动,充分准备前期调查评选,以及后期的现场活动。
  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6月初至7月下旬
  正式启动阶段:2009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
  调查评审阶段:2009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
  活动前准备阶段:2009年10月中旬至11月初
  开幕举办至闭幕后阶段:2009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
  九、往届回顾

  “光华龙腾奖-2008第三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调查与评选活动以“创意改变中国”为主题,在继2006、2007年成功举办两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调查与评选活动的基础上,通过表彰先进园区、企业、项目、个人和团体,树立自主创新楷模,促进产业交流,激励更多的创意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贯彻了党的十七大会议上提出的“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精神号召。

  2008年度调查与评选活动历时长达6个月,调查范围深入到全国创意产业发达的十多个省,五十多个发达城市,覆盖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及影视制作、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等众多行业领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同时得到了国家各部委、各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多家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来自全国创意产业领域的四百多个园区、五千余家企业以及众多创意产业人士直接参与了调查与评选。

  成果一、深化创意产业评价方法和测评指标体系的实践应用

  为保证本次公益性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评选活动组委会连续两届委托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对评选活动提供测评技术支持,通过一整套严格的“科学测评体系+权威专家评审+社会公众参与”加权计算评选新机制,保证评选活动的客观公正。

  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在原有国内外相关测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和评价工作的实践,通过广泛调查和典型案例研究,总结和发现推动和阻碍创意企业发展的潜在影响因素,采取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评价为主的综合指标评价方法,精心选取能够反映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基本情况的有关指标,初步构建了结构严谨的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将该体系成功地应用于2007和2008连续两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的调查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证明: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综合测评体系指标选取科学严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统计结果具有较高的信度,完全可以反映中国创意产业的基本概况。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分析加工,也可以得出具有较高信度的结论。评价结果既可用于创意企业本身经营发展水平的分析研究,可也用于行业、区域等相关分析。此指标体系对于客观了解我国骨干创意企业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对企业问题诊断、持续改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成果二、发布07、08年度中国创意产业调查报告

  为了解和掌握中国创意产业发展的状况和特点,积极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创意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关于创意产业宏观发展趋势的决策与分析依据,促进产业交流,研究和制定创意产业统计与分析指标体系与标准,中国工业设计协会(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连续两年对国内创意产业进行了广泛、公开、科学与权威的抽样调查。

  2008年度的调查共设置了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科研创新与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新环境、投融资及其他情况等六部分,设计采用调查问卷形式,调查历时数月,最终回收有效样本一百余份。本次采集的数据包括2005-2008年四年,覆盖面较广,有效样本达到一定规模,主要是针对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百强数据进行分析。

  调查工作先后向各省市创意产业的上千家创意企业征询意见,邀请他们参与创意企业高成长百强候选的提名;同时,本次调查还得到了有关行业协会和各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同时,通过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企业数据库的分析,直接邀请了部分优秀企业参与调查。

  本次调查参照国际相关惯例,依据创意产业测评指标体系研究的最新成果,结合2007年度调查获得的各方面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2008年度调查问卷及其评价指标。调查采取定性调查与定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除数据填报外,还由参与调查的企业提供创意产业发展的总结材料。该材料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研发总体情况、创新的推进体制和关键保障措施、主要技术设施的应用状况、创新的各类效益状况、经营发展的体会等方面的内容。

  成果三、全国覆盖面广,反响强烈

  在活动开展前期,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连续走访了四川、河南、青岛、上海、无锡、南京、深圳、陕西、湖北、广西、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北、湖南、广东、天津、浙江等20多个省市,在各地方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具有代表性的创意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进行了深入考察。同时就“光华龙腾奖-2008第三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调查与评选活动有关内容达成了共识,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四川、河南、天津、河北、陕西、重庆、上海、南京、深圳、云南、黑龙江等省市相关产业协会和行业机构也应邀成为“光华龙腾奖--2008第三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调查与评选活动特别支持单位。

  由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发起的创意财富中国行活动也于“2008第三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颁奖典礼现场正式启动。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厉无畏为参与“创意财富中国行”的相关省市代表授旗。河南、四川、深圳作为“创意财富中国行”活动的前三站首先发起响应,为中国创意产业的全面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成果四、新闻宣传覆盖广,媒体关注程度高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媒体合作小组在2008年度的调查与评选活动筹备过程中,共与100余家媒体进行了联络,期间与50余家媒体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截止大奖活动开始前共与24家媒体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其中包括创意财富网1家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新浪财经、第一视频、网易财经、空中网4家独家支持媒体,雅虎财经、悠视网、视觉中国、中国艺术设计联盟、视觉同盟、国际在线、中华网、《华商杂志》8家战略媒体和凤凰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土豆网、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发展观察》等22家支持媒体,并与数十家媒体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为大奖期间的报道热度积累了坚实的基础。

  大奖活动期间,通过前一段工作的积累,现场媒体到达率取得了比较可观的成绩。活动当日,初步统计,大约有68家媒体99人到场对活动进行报道支持,其中包括新浪、搜狐、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凤凰网、央视网等网媒17家共30余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日报、工人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华新闻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等纸媒42家共50余人,CCTV-1、CCTV-新闻、CCTV-8、CCTV数字频道、BTV-1、BTV-2、BTV-5、深圳卫视、凤凰卫视等电视媒体10余家共20余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电台等广播媒体参与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成果五、中国创意财富高峰论坛得到好评

  中国创意财富高峰论坛之“中国(北京)国际版权论坛”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连续成功举办了两届。论坛期间先后围绕“加强版权保护,促进创意流通”和“加强版权价值开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主题展开了丰富的讨论。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北京市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俊科等领导,英国创意产业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英国创意艺术家联合会执行主席、英国著名文艺评论家约翰•埃尔森博士等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北京中视广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胡其鸣,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总裁谭群钊,北京华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冯军,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昭,童趣出版集团总经理侯明亮,北京秀满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檬等著名企业家代表分别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从各角度发表了精彩演讲。

   2008年度国际版权论坛期间CIDA创意产业测评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洪波还发表了题为“版权作品价值评估体系研究与实践”的精彩演讲,演讲内容从价值评估的角度对版权相关产品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发表了独到的见解。会议最后,主办方联合中国创意产业领域的众多领军企业、机构和人士共同发布“携手推动版权经济繁荣发展的倡议”,并在论坛现场首发在创意财富网内设立的“中国创意产业版权价值开发协作联盟专区”。

  2008年度的中国创意财富高峰论坛还增设了创意领袖峰会板块,期间由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副主席丹增,中国出版集团党组书记、副总裁李朋义,中国著名文化学者余秋雨,北大方正集团高级副总裁方中华分别就创意产业的发展从各个角度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每届论坛期间具初步统计均有300多个会议代表出席。论坛突显了国际性、权威性、专业性的特色,拓展了版权界交流渠道,为知识经济时代权利人与消费者共享人类智慧的成果提供了交流平台。

  成果六、表彰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2008年度颁奖典礼共揭晓了“2008中国创意产业国际贡献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人物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企业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产业推动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项目建设成就奖”、“2008中国最佳创意产业园区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潜力品牌奖”、“2008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100强” 、“2008中国创意产业先进单位及个人”等众多奖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动漫游戏事业部总经理森田荣光、英国创意艺术家联合会执行主席约翰•埃尔森、英国贝德福特大学创作艺术与科技学院院长詹姆斯•克雷布分获“2008中国创意产业国际贡献奖”,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著名文化学者余秋雨、北大方正集团董事长魏新、华旗资讯总裁冯军、中国出版集团党组书记李朋义、河南省创意产业协会会长王明义、上海社科院院长王荣华、大贺传媒董事长贺超兵、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总经理张宇、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景德镇法蓝瓷总裁陈立恒、第一视频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力军、卡酷卫视总经理帅民等众多创意人士榜上有名。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厉无畏出席颁奖典礼并发表贺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全国政协文史委副主任、中宣部原副部长龚心瀚,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副主席丹增,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主席于广华等领导也应邀出席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同期还正式启动了“创意财富中国行”活动,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厉无畏为“创意财富中国行”前三站—河南省、深圳市、四川省代表授旗。“创意财富中国行”的启动,为各省市地区间的经验交流与互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昭示着中国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美好前景。

  “光华龙腾奖-中国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动已经连续走过了三年,离不开有关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各协办单位的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给予的最大程度的指导和帮助。

  “2009第四届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将于2009年如约而至。届时,必将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大舞台上继续绽放光芒,成为全国文化创意产业精英们一个重要的里程见证,对创意产业文化传播产生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并将引领创意产业领域里的各个层面进一步坚定目标,置身于产业发展的先驱行列。

admin - 2009-10-16 9:01:00

第四届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活动评选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是“第四届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

的重要内容。本章程是规定“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各有关事项的

准则。
第三条 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

评选办法。
第四条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依据本章程可以制订具体评

选办法。

第二章 评选宗旨
第五条 本评选以“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为宗旨,是国内创意产业领域权

威的公益性活动,企业、个人和团体本着自愿的原则参选,参与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章
宣传

第六条 奖项

l
2009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

l
2009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企业奖;

l
2009中国创意金融创新服务奖;

l
2009中国最佳创意产业园区奖;

l
2009中国最具创意产品(服务)奖;

l
2009中国创意产业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奖;

l
2009中国创意产业推动奖;

l
2009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100强;

第四章
评选对象
第七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创意产业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府机构、产业园区、产业项目及企业、个人等。
第八条 在创意产业领域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第九条 参评对象范围:新闻与文学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会展、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视觉与绘画艺术、动漫、音乐、旅游、休闲娱乐、古玩和艺术品交易等领域的规划制定者、产业园区、企业及从业者。

第五章
评选机构
第十条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组委会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国家级媒体等单位联合主办。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创意产业测评中心负责提供测评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邀请政府相关领导、著名社会活动家及行业权威人士担任顾问。
第十二条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及创意产业专家等共同组成“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

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第十三条 各主办单位指派专家与各主办单位邀请的创意产业专家、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组成

“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专门设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第六章 评审委员会组成
第十五条 指定席位:各主办单位可以指定一位代表作为评审委员会年度轮值主席,轮值主席

不参加投票。组委会成员不得担任评委会主席或评委。轮值主席人选在年度评选活动开始前抽签决定。

第十六条 推荐席位:各主办单位可以推荐专家担任评委参加评审专家团。每次评审活动前,在轮值主席监督下,由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委会。到场专家为偶数时,现场抽取一位与轮值主席共同担任监审,不参加投票。
第十七条 初审专家:为保证在参评人选较多的情况下充分评估参评人的专业能力,组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部分行业专家作为初审专家与评审团派出专家进行初审。

第七章 评选说明

第十七条 评选方法:各奖项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评选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科学的创意产业评价方法和测评指标体系,实行专家评审、媒体评审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首先,组委会办公室初审将采取基础数据筛选的方式,从全国筛选部分入围候选材料;而后通过各大媒体及网络进行公示并进行投票,由公众决定进入下一轮的候选人(项目);最后提交组委会专家评定委员会进行最后评审,评出最终奖项。其中评委成员30名。由国家有关部委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文化创意产业知名学者、主流媒体等人士构成。其中,遴选10位核心专家负责重要问题的咨询,审定评选标准,评定相关奖项。

第十八条 评选标准:

1、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1)国内外创意企业主要领导人、行业专家或政府官员等个人;
(2)在创意产业领域中做出非凡业绩和重大贡献;
(3)具有积极、正面、重大的社会影响力。

2、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企业奖评选标准

(1)在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独具特色,规模较大,发展速度较快,效益较好;

(2)企业成长具有典型性,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可推广价值,对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代表了新的文化业态和生产力结构,具有鲜明的创新性、民族性和行业特色,对于发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


3
中国创意金融创新服务奖评选标准

(1)结合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特点,将金融业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从金融服务角度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2)从信贷政策指导、银行经营机制转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有具实效的创新举措;
(3)与地方政府、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机构进行有效合作,在构建针对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中国最佳创意产业园区奖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创业环境,社会文化和知识资源发展的良好环境,诚信、互惠、合作的良好社会网络;
(2)具有完善有效的投融资支持,与文化创意产业基金和风险基金关系密切,能对创意产业企业提供有力财务支持;
(3)园区内产业相互交融,产业具有丛集特性,产业链上下贯通,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5、中国最具创意产品(服务)奖
(1)产品(服务)设计新颖,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和市场影响力,易被大众接受,时尚性强;
(2)在传统基础上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蕴含丰富的文化体验价值;
(3)具备生产可行性和市场化的效益,以及进一步开发及推广空间,市场潜力大;
6、中国创意产业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奖评选标准
(1)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划或地方政府主办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创意产业项目;
(2)具有重大、积极的社会影响力,赢得广泛社会关注;
(3)项目运营成效明显,附加值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均达行业先进水平。
7、中国创意产业推动奖评选标准
(1)应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投资咨询机构、风险投资、研究单位、新闻媒体等相关机构;
(2)对于创意产业的整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相当的推广宣传价值;
(3)在有关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投融资实践、新闻报道及学术研究领域做出新的突破,进行新的探索或尝试,并卓有成效。

8、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100强评选标准

(1)入选企业在经济指标方面,应符合高成长企业的有关标准;

(2)入选企业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经济效益及成长性显著,对社会具有较大贡献;

(3)入选企业在发展道路和经营风格上具有鲜明特色,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和示范带动效应。

第八章 评选程序
第十九条 推报材料

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产生渠道有五种:一是通过各

省、市团组织和青联推荐参评对象;二是由有关部委、专业协会、社团、院校向组委会推荐参评对象;三是由各省市创意产业主管机构(宣传部、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等)向组委会推荐参评对象;四是组委会经与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参评对象;五是自荐或他人推荐,并征求自荐者或推荐人、被推荐人单位意见,产生参评对象。同一单位推报参评对象一般不超过2个。
为扩大征选视野,优化参选对象的专业分布,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以商请有关部委、行业协会推荐参选对象。

第二十条 确定候选对象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参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参选对象,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二十一条 公示
部分奖项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指定网站刊登候选对象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查确有严重问题的候选对象,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必要时,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亲赴候选对象所在地进行实地、全面考察。

第二十二条 最终评选
最终评选由三部分内容构成:评委会专家投票、指定媒体投票以及网站投票。

(1)其中,评委会系由工作人员于评选活动前,在评委会轮值主席的监督下,自评审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当与候选对象有明显利害关系时,评委应主动申请回避。评委会在投票前,应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候选对象公示情况的说明,并参考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专用测评系统的初评结果。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当到场专家为偶数时,将现场抽取其中一位与轮值主席共同担任监审,监审不参加投票。专家评选得分按照50%的权重计入候选对象最后得分内。

(2) 指定媒体投票,为根据大奖活动的需要,在由大奖组委会指定的相关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上公示有关候选对象材料及评选标准,在指定日期内供社会公众投票选择。在截止日期按照有效反馈或回收的投票结果份数,确定各候选对象的具体票数,按照20%的权重加权计入总体得分内。

(3)指定网站投票,主要指在大奖组委会指定的合作网站,如创意财富网上发布有关候选对象的有关材料及评选标准,在投票有效日期内,由网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网上投票。其有关投票结果反馈在截止日期经过统计整理,按照30%的权重计入总体得分内。

(4)上述三项积分加权计算结果为候选对象最终得分,将根据此得分确定候选对象能否入选,以及是否需要进入专家委员会的终极投票裁决。如果对于最终结果有异议,专家委员会有最终的裁决权和解释权。

第九章 评选依据
第二十三条 政治表现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
第二十四条 专业表现

以创意为手段,在创新实践过程中为推动中国创意产业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第二十五条 推荐资料

推荐材料正本一式三份(2500字左右,A4纸4号宋体字打印),WORD格式电子

文档光盘一份。可以说明业绩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各一份。
上述材料需经推荐单位党团部门及或所在专业协会核实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参评者自行承担所提交材料的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公开发布、出版。

第二十六条 调查核实
组委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或公示中出现异议时,组委会办公室可以安排工作人员赴参选对象所在地调查核实。如有虚假成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二十七条 投票

投票分为专家委员会投票、指定媒体以及网站投票。

(1)专家委员会按照每人一票的原则对遴选出来的候选对象进行评判,多投、少投、弃权等均按无效票计。

(2)指定媒体及网站投票按照每份按照要求填写的投票为一有效票的原则,严格在截止日期内回收并统计结果,凡是未按要求填写或超出截止日期的投票,均视为无效。

(3)各投票环节由大奖组委会联合有关媒体机构进行监督,并设置举报联系方式,进行公众监督。

第十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八条 所有评委均应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独立评判;遵守保密制度,评审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发布,严禁自行泄露评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委资格。
第二十九条 主办单位将对获奖者、获奖单位给予宣传报道。根据需要,组织获奖者参加巡回演讲、报告会或事迹展览等活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奖项称号获得者如有违反法律受到制裁或有严重侵犯“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

奖”评选活动声誉的行为发生时,组委会有权向社会声明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峰会组委会负责修订、解释。

admin - 2009-10-16 9:22:00

2009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

参评人推荐(证明)表

推荐(证明)单位:

(自荐者需填写证明单位)

所属行业: 新闻与文学出版
广播影视
广告会展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设计服务
视觉与绘画艺术
动漫
音乐
旅游、休闲娱乐

古玩和艺术品交易
其他

执业类型: □职业从业者
管理者
政府人士
院校人士
社团中介组织

媒体
研究机构
其他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近 期

(一寸彩色

)免 冠

照 片

籍 贯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 编

工作单位

职 务

职 称

毕业学校(院校)

最终学 历

最终学 位

联系电话

手 机

E-mail

参 评 人

事 迹

主要内容:
1.参评人主要工作经历(与创意产业相关,原则上自毕业迄今);
2.参评人在创意产业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
3.参评人在创意产业领域的主要思想、理论方法、主要著作、重要文章与学术成果;
4.参评人在创意产业领域获得的荣誉和所受奖励(包括所在机构获得的荣誉和奖励)等。
参评人签字

(可以附件形式另行提供)





推 荐

(证 明)人

意 见




推荐(证明)人签字




推 荐

(证 明)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 章)





(后附填表说明,请仔细阅读)


填表说明:
1、本表复制有效。
2、请提供参评人的彩色标准照,照片要求:高清晰度的电子版照片(建议扫描2寸彩色标准照),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同时提供参评人在推动创意产业的相关视频资料,时长为3分钟;格式要求:AVI、MPEG、RAM格式。如有其他更详细的参评人资料,可以附件形式随表发送。
3、推荐(证明)单位应为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政府主管部门、专业协会、青联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团委。
推荐(证明)人应为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政府主管部门、专业协会、青联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团委负责人。
4、参评人所在单位系外资或合资企业时,可以申请所在省级专业协会(含副省级城市)、青联出具证明。
5、截止日期:请在2009年10月18日前将填好的参选表格、照片及视频资料发往service@ciachina.org/service@withidea.com,亦可邮寄或传真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6、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斯文
宗允秀
E-mail:service@ciachina.org/service@withidea.com

电话:010-65816618转820、830
移动电话:13810666700
13810691627

传真:010-65816670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二层213室
邮政编码:100007
表格下载:www.ciachina.org/www.withidea.com
admin - 2009-10-16 9:23:00

2009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

参评单位推荐(证明)表


推荐(证明)单位:

(自荐者需填写证明单位)

参评奖项:2009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企业奖
2009中国创意金融创新服务奖
2009中国最佳创意产业园区奖
2009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奖
2009中国最具创意产品/服务奖
2009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100强

2009中国创意产业推动奖(包括政府部门、投资机构、研究机构、新闻媒体)

(注:每申报一个奖项,需填报一张表格)
所属行业: 新闻与文学出版
广播影视
广告会展
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设计服务
视觉与绘画艺术
动漫
音乐
旅游、休闲娱乐

古玩和艺术品交易
其他


参评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联系人

手机


参评事迹

主要内容:
1.参评单位主要(基本)情况介绍
2.参评单位在创意产业领域的发展与成长状况
3.参评单位所获得的荣誉,取得的成绩和成就

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名

参评单位盖章

(可以附件形式另行提供)





推荐单位

意见



推荐(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证明)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复制有效。
2、请提供参评单位的详细文字介绍及配套彩色图片,图片要求: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同时提供参评单位的视频资料,时长为3分钟;格式要求:AVI、MPEG、RAM格式。如有其他更详细的参评单位资料,可以附件形式随表发送。
3、推荐(证明)单位应为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政府主管部门、专业协会、青联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团委。
4、截止日期:
请于2009年10月18日前将填好的参选表格、文字介绍、图片及视频资料发往service@ciachina.org/service@withidea.com,亦可邮寄或传真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5、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斯文
宗允秀
E-mail:service@ciachina.org/service@withidea.com

电话:010-65816618转820、830
移动电话:13810666700
13810691627

传真:010-65816670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二层213室

邮政编码:100007

表格下载:www.ciachina.org/www.withidea.com

admin - 2009-10-16 9:24:00
附件一:“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活动评选章程附件二:2009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参评人推荐(证明)表
附件三:2009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评选活动参评单位推荐(证明)表
附件四:2009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企业100强调查问卷
附件五:2009年度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最具创意产品/服务奖调查问卷
附件六:2009年度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最具投资项目价值调查问卷
19683116 - 2009-10-16 15:07:00
哈哈。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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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2009第四届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度高峰会活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