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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审核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实施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 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京文领办文〔2017〕3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拟于近期审核北京市文化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支持期间

对2020年9月29日24时(含)之前申报的文化企业及金融机构项目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为:

(一)文化企业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等支持,支持期间为2019年8月16日(含)至2020年8月15日(含)。

(二)金融机构

1.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资金奖励,支持期间为2019年9月8日(含)至2020年9月7日(含)。

2.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支持期间为2019年8月16日(含)至2020年8月15日(含)。

二、支持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一)文化企业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须为2019年9月29日前注册);

3.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2)标准的文化企业;

4.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二)金融机构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或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并能独立开展业务(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

2.为注册在北京市的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3.金融机构业务放款已实际到达文化企业账户;

4.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三、不予支持情况

(一)支持期间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二)列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见附件5);

(三)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四)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信用中国(北京)“严重负面”清单的;

(五)被列入北京市相关部门法人黑名单或失信机构黑名单的;

(六)同笔业务贴租、贴息获“投贷奖”支持超过三次(不含)的;

(七)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四、提交材料

(一)线上提交

于2020年9月29日24时(含)之前,选择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以下简称“文创板”)www.ccee.cc、北京市文创金融服务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文创金服”)www.bjwcjf.com两家“投贷奖”平台之一进行申报;已在“投贷奖”平台完成常态化申报的文化企业或金融机构,须将有关数据信息更新至最新后再次提交。

(二)纸质资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由“投贷奖”支持资金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性材料两部分组成,申请表由完成线上申报的企业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其他相关材料由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列表自行组织(见附件6)。

2.电子版(光盘)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所有文件按申报材料列表顺序排列。光盘命名规则:“企业名称全称-申报支持类别”。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胶装方式装订,加盖骑缝章;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支持类别、联系人等关键信息(模版见附件7),并加盖公章。

3.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3份,于10月9日至11日期间至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3号楼413室现场提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8,未进行线上申报的企业纸质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快递)。

4.逾期未递交材料视为放弃此次申报,申报企业材料格式或信息存在错误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纪律要求

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在申报系统中填报虚假信息等的申报企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纳入市文资中心失信机构黑名单并在官网上予以公示,未来三年将不予“投贷奖”资金支持。为申报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一经查实,将一并纳入市文资中心失信机构黑名单。

六、资金使用承诺

“投贷奖”支持资金拨付前,申报单位须与市文资中心签署《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使用管理承诺书》,就资金使用管理、后续追踪评价等做出承诺。

七、其它事项

(一)政策咨询

电话:010-62060593/95(工作日9:30--11:30,14:00-17:30期间);

邮箱:toudaijiang2020@163.com (提交资料期间电话较繁忙,需咨询事项可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详细描述咨询事项并留下公司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平台技术电话

1. 文创板( www.ccee.cc )  010-87537753/87537777  

2. 文创金服(www.bjwcjf.com)010-68292833/68292202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说明事项

1.我中心未与任何“代办”机构合作,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申报单位进行“投贷奖”资金申报;“投贷奖”平台只作为信息采集平台,无代办申报权限。请各申报单位选择通知内的正规途径进行申报并予以监督;

2.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在文化产业“投贷奖”和“房租通”支持方式中选取其一申报;

3.同一法人单位每年只能选取“投贷奖”其中一种支持方式申报,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的申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北京市实施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京文领办文〔2017〕3号)

2.《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3.《文化企业申报“投贷奖”支持条件》

4.《金融机构申报“投贷奖”支持条件》

5.《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

6. 《2020年“投贷奖”资金支持储备项目材料清单》

7. 申报材料模版(按申报类别分组)

8.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