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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向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提5要求

发布时间:2018-07-2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讯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和中宣部文改办发布了关于加强现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范优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两部委根据《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规定,向现有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提出五个要求:

  一、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科技、宣传、网信、文旅、广新等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置专人具体负责本地区基地管理工作。

  二、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并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基地应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原则上应位于某一个或几个园区之内(不得以城市行政区域作为基地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四、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五、基地应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规范及优化提升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相关链接:

  科技部办公厅 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加强现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范优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