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浏览次数: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文产发〔2017〕406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办产函〔2017〕235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北京动漫艺术精品力作,特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于2011年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分别于2011年、2014年举办两届。第三届动漫奖的评选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突出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艺评论、吸引群众参与、扩大宣传影响、促进产业发展。
  二、奖项设置与申报条件
  第三届动漫奖共设奖项20个,分别为:最佳动漫作品11个(统筹兼顾漫画、电视动画片、动画电影、网络动漫、动漫舞台剧等类别),最佳动漫创作者或团队3个,最佳动漫教育机构2个,最佳动漫国际市场开拓1个,最佳动漫技术1个,最佳动漫形象2个。
  申报主体须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依法注册设立的内资法人单位。申报主体可对照《评奖办法》规定条件申报相应奖项,申报范围为2014年4月至2017年9月期间在我市依法播映、出版、演出、传播并具有明确著作权属的我市动漫作品、技术、形象,以及在此期间取得优秀业绩的我市动漫创作者(团队)、动漫企业、教育机构。动漫奖往届获奖作品(或对象)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样式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PPT简介。要求简洁明了,可根据所申报的奖项体现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或个人介绍;
  2.动漫作品有关情况(按各项分页介绍):思想内涵、创作目的、故事梗概、角色介绍、美术风格及造型场景、优势及市场定位;
  3.数据分析:形象提供授权收入,电视动画片提供收视率,动画电影提供票房数据,漫画提供销售码洋,网络动漫提供相关运营机构点击、下载数据,企业、创作者(团队)提供近3年营业收入、利润、出口额等;
  4.市场开发和运营推广情况;
  5.商业模式;
  6.申报动漫国际市场开拓奖项的动漫产品须提供境外收入数据和市场影响。
  (三)涉及作品的样片或样书,相关产品、机构的照片、图片、视频介绍。
  (四)相关许可证明及有关知识产权证明(如:动漫形象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五)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六)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0日(周一)前将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光盘)一式5份报送至北京市文化局产业发展处(不接收快递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韬    杨智
  联系电话:82210764    82210766 

附件:
1.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申报表.doc
2.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奖办法》的通知(办产发[2017]10号).pdf

                                   

                                                                                               北京市文化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