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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小企业信息化补助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7-05 来源: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 号),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第六条:优化中企业公共服务环境,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和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从而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将海淀打造成为最富吸引力的创新创业高地,特制定2018年中小企业信息化补助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等方式,组织、引导服务载体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情报、营销及云计算、大数据企业信息化管理等服务以及创业辅导、融资等信息化管理服务。

  降低企业创新创业资费成本。加大对孵化器、服务载体的信息化宽带设施支持。

  二、支持范围

  (一)宽带资费补贴。面向服务载体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的宽带服务。

  (二)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资费补贴。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低费)的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

  (三)人工智能服务资费补贴。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数据资源服务、人工智能服务。

  (四)其它专业信息化服务资费补贴。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源、财务、税务、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专业信息化服务。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初创期科技企业集中办公区(以下简称集中办公区)、新兴产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入驻“中关村核心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并提供优惠的信息化服务的企业。

  集中办公区是指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注册、工商、税务、财务、社保等代理服务及创业咨询、投融资等增值服务的机构。

  新兴产业孵化器是指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由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成功企业家、平台型企业等主体创办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创业咖啡、创业媒体、创业社区、早期项目孵化中心、平台型企业孵化机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业孵化器等。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为创业前期和创业期企业提供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产业增值服务的创业服务载体。包括创业中心、战略新兴产业孵育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

  科技企业加速器是指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以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成长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充分满足企业对空间、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旨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并助推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服务载体。

  信息化服务商是指入驻“中关村核心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 http://xxhfw.zcore.gov.cn/(以下简称“平台”),并与平台签订入驻协议,面向海淀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宽带服务、云计算、超级计算、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数据资源等优惠的信息化服务的科技型企业。

  信息化服务商(非孵化器及服务载体)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

  四、申报条件

  (一)服务载体经营管理机构须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且正常运营。

  (二)申请宽带资费补贴的服务载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海淀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服务载体,且服务载体所服务的对象均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通过“平台”购买宽带服务,服务期限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G带宽,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资费的服务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过审核入驻“平台”的信息化产品服务商,且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服务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通过“平台”,向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销售、提供免费(低费)的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根据服务质量及优惠幅度,按照市场售价与平台售价的差额给予50%-100%的补贴,每单个服务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3.服务商面向以下企业提供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产品的优先给予支持补贴:

  (1)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2)属于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导航与位置服务、云计算(含物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产业。

  (3)经由政府认定的重点服务载体推荐的高科技、高成长的企业。

  (四)申请人工智能服务资费的服务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过审核入驻“平台”的信息化服务商,且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服务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通过“平台”,向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数据资源服务及人工智能服务,根据优惠额度及服务绩效考核情况,按照市场售价与平台售价的差额给予50%-100%的补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五)申请其它专业信息化服务资费补贴的服务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过审核入驻“平台”的信息化服务商,且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服务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通过“平台”,向海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源、财务、税务、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专业信息化服务。根据优惠额度及服务绩效考核情况,按照市场售价与平台售价的差额给予50%-100%的补贴,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五、申报材料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海淀园管委会网站:http://zxzj.zhsp.gov.cn/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根据申报不同专项,应报送的材料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一)申报服务载体宽带服务资费补贴

  申报平台网上预审通过后,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2018年度服务载体宽带服务资费补贴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服务载体与运营商签署的宽带服务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服务载体向载体内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宽带服务证明材料。

  5.企业信用承诺函。

  (二)申报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资费补贴

  1.《2018年度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资费补贴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通过“平台”购买服务的交易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平台销售订单截图等)。

  4.通过“平台”购买服务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市场销售合同等);

  5.销售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区属企业营业执照、海淀区税务登记证);

  6.企业信用承诺函。

  7.信用报告

  (三)申报人工智能服务资费补贴

  1.《2018年度人工智能服务资费补贴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通过“平台”购买服务的销售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平台销售订单截图等);

  4.通过“平台”购买服务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市场销售合同等);

  5.销售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区属企业营业执照、海淀区税务登记证);

  6.企业信用承诺函。

  7.信用报告

  (四)申报其它专业信息化服务资费补贴

  1.《2018年度其它专业信息化服务资费补贴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通过“平台”购买服务的销售合同、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平台销售订单截图等);

  4.通过“平台”购买服务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市场销售合同等);

  5.销售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区属企业营业执照、海淀区税务登记证);

  6.企业信用承诺函。

  7.信用报告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一)服务载体宽带服务资费补贴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 系 人:杨晓艳

  联系电话:88499342

  (二)云计算和超级计算服务资费补贴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 系 人:杨晓艳

  联系电话:88499342

  (三)人工智能服务资费补贴

  申报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 系 人:杨晓艳

  联系电话:8849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