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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第三批中关村企业挂牌和上市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加深服务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促进中关村改制上市和并购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0号)现开展2018年度第三批中关村企业挂牌及上市支持资金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完成挂牌、上市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挂牌支持资金的企业

1. 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取得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函(以下简称四板挂牌函)或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函);

3.于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挂牌;

4.已经摘牌的企业不得申报此项政策支持;

5.已经申请2018年度第二批支持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此项政策支持。

(二)申请上市支持资金的企业

1.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 于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上市;

3.对于采取协议控制、股权控制等间接方式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其在中关村的经营实体上一年度的收入或利润占比应超过境外上市企业收入或利润50%;

4. 已经申请2018年度第二批支持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此项政策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挂牌、上市支持资金申请书;

(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情况;

4.企业未来三年技术创新工作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及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现状及资金人员投入情况、未来三年计划拓展的行业领域及创新项目、创新工作目标及推进方案等;

5.获准在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四板挂牌函及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初始登记托管通知书》或《股权托管通知书》复印件,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应提交新三板挂牌函复印件(申请挂牌支持需提供);

6.境内上市企业需提供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复印件,境外上市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发行和上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境外上市企业与境内经营实体的关联情况、收入或利润占比情况以及境外上市企业授权境内运营实体全权办理上市支持资金申请事宜的正式文件。(申请上市支持需提供)。

四、征集要求

(一)中关村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和并购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中文如无特殊要求一律采用简体,字号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0磅,英文、罗马字符、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中申请表采用doc或docx格式,其他文件统一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档。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于受理现场一同提交。

(二)申请企业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校对,若存在信息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作当期当次评审使用,不再退回。

五、咨询和受理

(一)咨询和受理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政策咨询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耿留睿、刘研88828879、88828972

(三)受理机构

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上市申请受理:樊逍 59207243

挂牌申请受理:管铮 56793129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2018年7月13日

附件一 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docx

附件二 中关村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