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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经海淀区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依据《海淀区2018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支持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支持方向

  1.海淀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鼓励以“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为核心,开展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内涵的研究与挖掘,传承保护与利用。支持相关的文化演出、文化研究、文艺作品创作、文化衍生品开发等项目。

  2.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

  支持高新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依托高新技术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感染力、传播力的项目;支持通过文化内容、文化创意和设计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项目;支持依托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其他新兴技术,开发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大数据广告、创意设计等的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

  (二)支持类别

  支持类别包括文化设施配套类、文化服务类、文化活动类、文艺创作类、文化研究类、文化平台类六大领域。

  二、支持方式

  通过评审的项目,专项资金将采取补贴、奖励两种方式予以资金支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一)补贴类项目

  补贴项目支持额度根据项目投入、产生效益、重要性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单位项目一般不超过评审后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奖励类项目

  奖励项目支持额度根据项目规模、产生效益、影响力与美誉度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原则上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征集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8月20日;

  四、项目申报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申报指南》。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82468035;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项目申报指南(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docx
    附件一: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申请报告.doc
    附件二: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奖励类).xls
    附件三: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doc
    附件四: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补贴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