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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来源:市科委人教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市科委作为自然科学类(非高校)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的归口推荐单位,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50名自然科学类(非高校)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人选,在京中央单位人选比例不超过20%。每个法人单位限报1名。

5个自然科学类(非高校)青年拔尖团队项目人选,以支持市属单位为主,在京中央单位申报项目应与央地合作或京津冀协同发展密切相关。每个法人单位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2)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与北京市重点发展行业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密切相关,或其专业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

(3)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遴选推荐程序

遴选推荐程序:个人(团队)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提交市科委——市科委评审——评审通过的个人(团队)报送纸质材料至市科委。

(一)个人(团队)申请及所在单位初审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1、申请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带头人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信息”、“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信息”。

个人、团队网上填写新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8月31日。

2、所在单位初审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填报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并将初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至市科委。

(二)市科委评审

市科委根据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最终产生推荐人选,并通知推荐人选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人事教育处:66184965

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82002235

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