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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来源:海淀园服体处 浏览次数: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8/t20180803_141055.htm)要求,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现在园区范围内开展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海淀区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有关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2.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科技部设立“万人计划”评审平台,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议人选;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推荐产生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

3.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已在中国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三、申报流程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网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推荐单位填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申报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21日上午11:00。申报截止后,我委将按照科技部要求开展民主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请申报意向企业严格把握申报时间。

3. 正式申报材料需经申报单位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四、纸质材料提交地址

材料提交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617室

联系人:吴茜、孙雪晴

电话:88499649、88498597

五、政策咨询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010-58881781

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010-68598040、010-68598053(传真)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10-58882999(中继线)、010-51666288

海淀园服体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