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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平稳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融媒体中心,歌华传媒集团,北京市广播影视协会,首都纪录片发展协会,北京影视动画协会,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保障好复工复产,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平稳发展,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1.做强做优广播电视舆论引导。各机构要结合我局《关于近期应对肺炎疫情宣传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主动适应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精心精细精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新举措新亮点新成就等宣传。统筹新闻宣传和文艺宣传,聚焦主题主线,把控正确导向,办好专题专栏,做好节目编排和播出调控。

2.发挥全市宣传联动平台效能。依托“北京云”,加强市区两级播出机构贯通融合,构建集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于一体的宣传矩阵,充分运用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H5等多元素、新手段、新技术,全方位、全过程、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报道。推广5G应用,推动广播电视与在线教育、社会协作、城市治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协助应对疫情等紧急突发公共事件。

3.持续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广播电视播出效果和收视走势,监测网络舆情动态和热点话题,高度重视12345等各类信访投诉,加强分析研判,做好热点敏感话题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宣传重点。

二、加大对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支持力度

1.强化题材规划引导。依据年度广播电视节目、电视纪录片等评奖推优通知,围绕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主题,各机构要把握节点、提前谋划、创作推出一批质量上乘的广播电视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和融媒体作品。

2.支持内容创作生产。建立重大题材项目库,对入库作品在创作指导、播出协调、评奖推优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联动各级优质媒体,持续发挥“京声京视”“记录新时代——北京推荐”推广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节展活动,提升北京优秀作品国内国际传播度和影响力。延长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申报时间至2020年7月30日,确保因疫情延迟制作进度的作品能纳入申报范围。

3.创新举办纪实影像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建立“北京纪实影像线上联盟”,实现全程云直播、云共享、云互动,将第四届北京纪实影像周打造成以纪实影像内容创作、人才交流、影像传播、互动体验为一体,全民参与、永不落幕的一流节展活动。

三、优化广播电视业务审批流程和方式

1.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推动外籍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录制、电视动画片备案发行等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力争“零跑动”“不见面”。对重点节目和作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试行“容缺受理”,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全程办理指导,全力支持作品制作和播出。 

2.完善大宣管平台建设。在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系统中,开发大宣传管理功能,试行向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通接口、开放权限,实现工作部署、资源共享、问题反馈等功能,进一步畅通线上沟通渠道,提高办事效率。

3.推动业务办理智能化。发布业务咨询电话,指导企业办理各类业务,做到时时有响应、事事能沟通、件件有反馈。开通各类评奖推优线上申报渠道,充分运用“云盘+密链”形式,指导专家居家审看、远程讨论、网上反馈,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掌中办”。

四、发挥广播电视相关行业协会的服务效能

1.指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会员单位的动态管理,引导教育从业人员服从大局,严守防疫各项规定,提高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引导企业建立复工复产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分级分类有序复工,鼓励云办公、云录制、云制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隐患。

2.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做好“京19条”“京16条”“文化28条”等政策解读,协助落实“房租通”“投贷奖”,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及时了解政策落实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3.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在科学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社会责任,帮助企业开展主题创作,讲好抗疫故事、塑造英雄人物、传播大爱精神,用好的作品凝心聚力。号召企业兼顾抗疫和扶贫,积极为重点疫区、对口帮扶地区赠送优质节目和文艺作品。

五、强化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1.加强节目监管。各播出机构要严格落实好播前三审和重播重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人员培训,坚决把好导向。统筹网上网下监听监看监管,对不符合当前氛围、传递消极情绪、传播错误信息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做到问题节目尽早发现、及时整改,避免负面影响干扰舆论主基调。

2.做好人员管理。各机构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严守防控纪律,加强编辑记者和从业人员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人微信微博管理,带头做好舆论引导,不信谣、不传谣,坚决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