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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第二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首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第二批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首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为支持各区落实主体责任,精准帮扶符合本市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上述资金按照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通过各区相关部门拨付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第二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的企业应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对已申报2020年度首批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且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未通过审核具体情况请向相应金融机构咨询。

(二)申请第二批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支持的企业为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00人以下,2019年度的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示范区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请首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的企业应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投资机构及孵化器运营主体。

二、申报时间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和创业服务处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自2020年5月29日起启动。第二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首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18时。第二批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18时。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可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示范区”中查看和下载。具体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的项目

第二批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采取线上系统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20.52.185.156:28068/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详见《关于2020年第二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通知》(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0810322/index.html)。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二)线下申报的项目

第二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首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取线下模式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关于征集2020年度第二批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0810300/index.html)、《关于征集2020年度首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0810335/index.html)中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照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简称“高促中心”)。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8日,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收件单位:高促中心+项目名称;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收件人:季老师;联系电话:88827020;邮编:100142。

3.同一单位申报不同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将纸质材料编制成册,并按上述寄件要求分别寄送。

4.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5.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接触风险,纸质材料申报须采取快递或邮寄方式寄送,不接受闪送、补件、到付或现场递交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三)线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28日18时关闭,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临近截止日期时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申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