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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推进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更好地肩负起“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根据《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方式

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主要针对在北京地区注册企业从事的出版“走出去”业务与项目,包括面向国外的版权输出、实物出口、翻译、交流推介、渠道建设等,详见《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方向包括:

1.深入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理论、中国理念,展示中国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成就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特魅力,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

2.积极宣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倡议,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3.聚焦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讲述中国人民勤劳奋斗、脱贫奔小康的故事。

4.讲好中国抗击疫情故事,介绍中国携手国际社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积极作为和进展成效,充分展现疫情防控斗争中展现的中国精神、中国优势。

5.突出展现首都改革开放成就和社会治理实践成果,以及丰厚人文历史底蕴,展现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魅力,展示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良好形象。

6.其他符合2020年度重点对外出版方向的。

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分为两类:资助扶持,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奖励扶持,即对优秀项目、优秀企业进行奖励。

二、申报要求

1.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北京地区注册企业从事的出版“走出去”业务与项目。申请奖励扶持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其他申报资质要求详见《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申报说明》。

2.申报优秀出版产品的,以品种为单位填写申报书,每个品种单独填写一份申报书。一个ISBN号视同一个品种,一个语种(含中外双语)视同一个品种。除单册单号按一个品种申报外,如丛(套)书只使用一个书号,按每丛(套)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丛(套)书中每册书使用一个书号,按单册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即以一个ISBN号为一个品种进行申报;如同一本书申报不同语种,按照一个语种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语种申报不同输出地,按照一个品种申报。应履行而未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的出版物不得申报。

3.资助类项目须在获得资助资金后两年内完成。

4.已获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奖励扶持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再次申报。获得本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重复申请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如有违反,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三、不予资助情形

1.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4.正在进行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5.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6.申请单位未能坚持正确导向,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际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

7.申报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或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8.其他违反政策法规或市新闻出版局经评审专家认为不应予以资助的。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http://www.bjxwcbj.gov.cn/),进入项目评审系统(219.237.74.8)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

项目征集时间:8月17日-8月24日,请各单位于8月17日-8月24日集中进行系统填报,并于8月24日前将所需样书、样品等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

2.申报纪律。申报主体应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申报信息。对于伪造合同和相关前置审批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以及在申报系统中恶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在官方网站上对其予以公布,并进行不诚信备案。

五、资金拨付

经预审、初评、复评、踏勘、公示等环节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与申报单位签订协议,资金根据协议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结项验收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验收。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项目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通知中未尽事宜,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李盼盼 010—55569229(工作日)

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 马鑫 010—66016351(工作日)

书稿及样品等寄送地址(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月台胡同18 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10—66066849(工作日)

附件:

1.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申报说明

3.北京市提升出版业国际传播能力奖励扶持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