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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海之春”新春文化季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文旅局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具有海淀特色、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浓郁文化氛围,积极展示海淀深厚文化底蕴、充满创新活力的良好形象。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拟于2021年1月下旬—3月中旬举办2021年“海之春”新春文化季,现面向全区开展活动项目征集工作。
2021年“海之春”新春文化季应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和拓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以小年、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举办富有海淀特色的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节庆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和安全保障措施,通过优质的文化活动凝心聚力、奋力续写新时代区域创新和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征集要求:
一、征集2021年1月下旬—3月中旬在海淀区举办的文化活动。
二、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发展主旋律和正能量。
三、线下活动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避免人员密集和群体聚集,做好限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具有完备的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四、线上活动须具备一定的传播水平,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线上直播活动鼓励运用多平台、全视角进行宣传推广。
望各单位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并于2020年12月25日(周五)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至宣传活动科邮箱hdwljhdbs@sina.com;并将附件1《2021年“海之春”新春文化季项目申请表》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区文旅局(颐和园路12号区政府综合办公楼610,联系电话:82659522)。
1.2021年“海之春”新春文化季项目申请表(附件1);
2.2021年“海之春”新春文化季项目申报汇总统计表(附件2);
3.活动方案;
4.宣传方案;
5.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6.项目申报详细经费预算表(附件3)。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