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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遴选推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突出先进技术创新引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拟面向全国开展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遴选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超高清、AR/VR等技术,在媒体融合内容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服务等全链条中的创新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技术、应用工具、系统解决方案、集成平台、服务模式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主体须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2.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

3.申报项目应适应本年度的遴选方向,适应媒体融合发展需要,导向正确、创新性强。

4.具备行业应用推广价值。

三、申报方式

1.PC端:复制此链接到浏览器进行项目申报。

https://vote6.gmw.cn/words-list.html?collection_id=312&weixin_id=

2.移动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项目申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遴选推广计划的通知

注:相关材料汇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统一上传(详见附件3),具体包含:①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材料真实性、知识产权合法性及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项目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成果扶持与推广

入选项目将纳入“北京媒体融合创新技术应用项目库”,并在北京市主要媒体和区融媒体中心推广应用,对实际落地应用项目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通过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等平台向京津冀地区及全国推介。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申报入口上报相关材料。

申报咨询方式:张老师 010-64081605;

                        李老师 010-58926262。


附件:

1.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应用申报表填写示例

2.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申报承诺书

3.上传材料参考示例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1: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申报填写示例

附件2:2021年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申报承诺书

附件3:上传材料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