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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和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推荐2025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推荐2025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范围

在海淀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按程序申报。中央在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北京学者的,研究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四)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

1.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3.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或显著应用成效,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六)中央在京单位候选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研究方向还应属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量子信息、5G/6G、区块链、生物技术、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等10个专业领域之一。


三、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通过专家举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产生。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获得3名专家的举荐方为有效,其中与候选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应不少于2名。举荐专家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每位专家最多可举荐3名候选人。通过专家举荐方式申报的,不占归口单位推荐名额。

2.单位推荐。区属各部门负责本系统人选推荐工作,各街镇负责本区域人选推荐工作。中科院所属单位人选由中科院人事局推荐,不通过区级层面推荐;其他中央在京单位人选可通过对口市属各部委办局和市科协推荐,也可通过区级层面各部门及各街镇推荐。区级层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各归口上报人选进行初评,形成推荐人选报送市人才工作局。

(二)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审核并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受理材料

北京学者候选人申报材料由归口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包括: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开展人选推荐工作相关情况、人选情况等。

(二)《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盖章版PDF扫描件以及EXCEL格式同步报送)各1份。

(三)《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盖章版PDF扫描件以及WORD格式同步报送)各1份。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针简单装订。

(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PDF格式),以“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命名。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3.获奖证书关键页;

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7.中央在京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分别存放,不要合并。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相关文件、报送的材料、表格请用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北京学者计划是本市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强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要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保证人选质量。

(二)报送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9:00-17:00受理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17号海淀区人民政府323房间。

(四)联系方式。

82468320、82468021


附件

附件1.1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推荐).xls

附件1.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专家举荐).xls

附件2.1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单位推荐).doc

附件2.2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专家举荐).doc

附件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海淀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