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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部分政策支持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按照《“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年)》(京科国发[2024]279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2号)等,现开展支持创新主体高质量出海、支持开展国际技术转移转化、吸引国际机构在京落地、支持提升国际化能力和渠道建设等部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登记、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登记、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创新主体高质量出海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深化拓展与世界先进创新区域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技术联合攻关与创新应用等国际合作,通过技术成果首次海外应用、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利用国(境)外应用场景促进技术迭代,推动本市创新成果“走出去”。
(二)支持开展国际技术转移转化
支持本市创新主体通过在海外设立科技园区、孵化器、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或直接开展跨国(境)技术转移服务,推动优质技术项目出海或转化落地,促进中关村示范区成为承接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目的地和对外辐射源。项目出海是指推动本市项目在海外与当地创新主体达成技术转移合作并在当地实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转化落地是指推动海外项目在京创设企业并实缴出资运行。
(三)吸引国际机构在京落地
支持国际科研机构、国际初创公司、国际行业隐形冠军等国际机构首次在京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促进国际创新资源在京集聚(港澳台地区机构参照执行)。
(四)支持提升国际化能力和渠道建设
支持大学科技园、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载体充分链接国际创新资源,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促进交流互鉴和项目落地。
三、申报条件
(一)支持创新主体高质量出海
1.技术成果首次海外应用
1)申报单位申报的有关技术获得国内发明专利,上一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拓展海外市场。
2)有关技术应具有一定先进性和适用性,或获得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或在科技部门设立的登记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有关技术符合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定位,对本市经济及产业发展具有显著带动作用。
4)申报单位通过有关技术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或所在国家(地区)发明专利,参与有关技术所在领域国际标准制定,获得国际组织、当地政府、当地科研机构等各类国际官方机构资助、奖励、认定,视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2.设立海外研发中心
1)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自建、并购、合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对提升在京总部的创新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服务)质量等能够起到显著作用。
2)注册成立满1年的海外研发中心(2024年4月30日及以前,以所在国家等同于我国工商注册的有关文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和中文翻译件,以及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对于该海外研发中心的境外投资证书等相关材料),需获得1个(含)以上国际发明专利或所在国家(地区)发明专利。
3)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海外研发中心(2024年5月1日及以后,以所在国家等同于我国工商注册的有关文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和中文翻译件,以及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对于该海外研发中心的境外投资证书等相关材料),需申请1项(含)以上国际发明专利或所在国家(地区)发明专利并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4)研发成果具有支撑性或前瞻性,对本市重点产业发展起到基础性支撑或引领未来发展的作用。
5)具备满足研发工作需要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配置,应有高水平科研带头人,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人员组成稳定的国际研发团队。
6)申报单位参与有关技术所在领域国际标准制定,获得国际组织、当地政府、当地科研机构等各类国际官方机构资助、奖励、认定,视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二)支持开展国际技术转移转化
1.定期组织国际技术转移对接或跨境孵化加速服务,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促成10个(含)以上国际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项目,其中,上一年度促成3个(含)以上。
2.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推动转化落地项目累计获得1亿元(含)以上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或有2个以上在京转化落地项目已获得1000万元(含)以上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关村论坛等重大科技会议活动平台进行集中发布、参展参赛以及项目签约落地等,视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三)吸引国际机构在京落地
1.申报单位自2024年1月1日至发布征集通知之日止,在京完成登记注册,有固定办公场所。
2.申报单位需符合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定位,在北京开展相关科技业务活动。
3.经依法有效授权,以机构总部或母(总)公司名义开展工作。
4.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创新资源组织调度能力,能够较好融入本市创新生态系统。
(四)支持提升国际化能力和渠道建设
1.申报单位应为平台载体的运营管理单位或主要依托单位。
2.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管理制度、人才团队和资金来源,设有国际合作专职人员或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及工作方案,并取得显著成效。
3.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与不少于10家国(境)外政府机构、科技园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产业集群、国际组织等缔结正式合作关系,创新资源链接、国际协同创新示范性强。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形式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中关村政策资金”栏中选择“关于征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部分政策支持方向的通知”,填写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9:00至6月6日(星期五)17:00期间开放。
五、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支持技术成果首次海外应用:010-62631510
支持设立海外研发中心:010-62619925-829
支持开展国际技术转移转化:010-82671660
吸引国际机构在京落地:010-82696139-805
支持提升国际化能力和渠道建设:010-62618042-879
(二)技术支持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的申报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