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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动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9年)》《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管理办法(2026—2029年)》,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广电视听领域内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在项目研发、制作、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使用合法来源数据,保护商业秘密及他人知识产权,要在坚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高质量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广电视听产业健康发展。

提交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机构只提供营业执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申报当年成立的申报主体不用提供);涉及投资额审定的项目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审计报告或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人工智能+视听内容”方向除外)。

二、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应为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领域内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原则上于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期间研发/制作/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播出/运营。同一项目仅可选择一个支持方向申报,已获市级财政资金同方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三、支持方向与申报材料

(一)“人工智能+视听技术”方向

方向1:支持多模态视听工具研发及应用。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视听领域的集成适配,包括但不限于剧本生成、分镜设计、妆造模拟、场景预演、调色、特效、渲染、包装、剪辑、配音、配乐、字幕生成、译制、视频修复增强、媒资分析检索、人工智能数字人、人工智能生成3D内容、互动式视频、沉浸式体验等专业领域的创新应用。

方向2:支持视听大模型、智能体研发及应用。支持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模型、智能体技术、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与合成、语音克隆等核心技术在广电视听产业领域应用。

申报材料:《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视听技术方向)重点项目申报书》、申报承诺书、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支出费用明细表以及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流水)或结算单等可证明项目投资额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工智能+视听内容”方向

方向3:支持原生人工智能视听内容生成。支持完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创作的电视剧(网络剧)、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网络故事片、网络微短剧、网络视听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具有传播价值的视听精品作品。

方向4:支持经典视听内容智能修复制作。支持应用人工智能修复技术赋能文商旅体展等领域的优质内容。

申报材料:《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视听内容方向)重点项目申报书》、申报承诺书、版权证明(版权声明、报奖权证明等)、备案证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备案的内容需提供在北京市的备案材料)、播出证明(播出许可证、播出合同、网络平台播出证明材料等)、作品全片及1分钟精彩片段,修复内容全片及1分钟对比片段。项目涉及多个出品人,原则上由第一出品人牵头申报。申报单位中至少有一方须拥有节目内容版权,鼓励版权单位与制作方联合申报。每个申报主体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0个。不同内容须单独申报,同一系列内容不可拆分申报,同一内容的不同分辨率版本不可重复申报。

(三)“人工智能+视听场景”方向

方向5: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影棚剧院建设。包括水下摄影棚、XR虚拟摄影棚、虚拟现实动作捕捉棚、虚拟现实面部捕捉棚,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舞台艺术和视听场景等。

方向6:支持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在文旅、文博、体育、动漫、教育、广告等场景开展应用示范。赋能沉浸式互动体验升级,通过构建智能化场景,提升用户体验与参与度。

申报材料:《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视听场景方向)重点项目申报书》、申报承诺书、场景权属证明材料、场景运营证明材料、项目支出费用明细表以及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流水)或结算单等可证明项目投资额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人工智能+视听安全”方向

方向7:支持广电视听智能监测监管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领域落地应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支持版权保护、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检测、监测、鉴别,支持智能视听类测评技术,支持智能内容安全审核类技术及应用,有力保障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安全、可靠、可控,提升监测监管效能。

申报材料:《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视听安全方向)重点项目申报书》、申报承诺书、技术落地应用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权属证明材料、项目支出明细表以及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流水)或结算单等可证明项目投资额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人工智能+视听服务”方向

方向8:支持构建面向行业的高质量视听数据集。支持经过数据治理、标注等形成高质量视听数据集,支持视听数据高质量优化加工技术,为行业垂类模型的训练提供数据支撑。

方向9:支持具有产业影响力的服务平台、龙头企业或链主企业。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共同推动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聚集、技术分享,实现产业要素集聚。

申报材料:《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视听服务方向)重点项目申报书》、申报承诺书、数据集的建设与运营主体证明(如项目合同、建设协议、政府立项批复等),服务平台权属与运营证明材料、项目支出费用明细表以及对应的支出凭证、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流水)或结算单等可证明项目投资额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申报安排

1.申报主体须在规定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本资金申报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2.申报主体须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后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由正本复印,正本与副本发生矛盾时,以正本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以及作品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盘阵列等,申报材料及存储介质原则上不予退回,寄送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323办公室。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10-55565578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