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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2018年1月—6月海淀区文创产业收入
2018年1-6月,海淀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数量2455家,收入合计3679.3亿元,同比增长24.6%,占全市比重43.3%;从业人员64.0万人,同比增幅5.6%,占全市比重49%。整体分析,2018年1-6月,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收入增幅较高,对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稳定增长起到了添秤作用。
表一 2018年1-6月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总体情况表
表二 2018年1-6月文化创意产业分行业收入情况表
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
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从业人员
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营业利润等于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再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税金合计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通常包括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及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 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活动和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