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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三个抓手

发布时间:2018-10-26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

  2014年,京津冀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达到4426.7亿元,约占全国的20.7%,三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是13.2%、9%和3.8%,北京市增加值达到2794亿元,为其第二大产业。三地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协同程度偏低。

  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文化创意产业包括三个层次产业范围。一是核心产业:广播电视电影业,广告会展业,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休闲娱乐六大产业。通常来说,核心产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二是外围产业:包括文化旅游业、新闻出版业。规模和产值占有重要地位,“创意”性较弱,创意制造属性较强,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延伸产业:包括提供辅助服务的各种相关支撑机构及各类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构,如图书馆业、文物业、群众文化业、博物馆业、咨询业、文化科技与科研、文化经纪与代理,还包括教育产业、资本市场、物流体系等。京津冀三地在上述领域面临巨大机遇。

  目前三地文创产业协同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包括:三地公共服务标准不同、差异巨大,产业趋同、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不同类别的单位利益诉求不同;三地市场化程度都不高,过度依赖行政配置资源等困难和问题。

  二、克服挑战的重点

  三地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两大重点是产业链上的协同和基于利益分配的协同。一般而言,文化产业链上包括所有上下游的企业,主要有五大主体,即创意主体、制作主体、传播主体、服务主体和延伸主体。文创产业的三个层次产业的产业链形态是共同的,即:原创研发—生产制造制作—传播营销—展演服务体验—体验反馈与延伸。

  基于利益分配的协同,人员及产业空间转移的条件是:市场要素流动取决于边际报酬;税收与公共服务的组合。从要素报酬看,北京、天津具有人才、技术、资本优势;河北具有劳动力、空间优势;文化传统资源各有优势。从公共资源配置看,设施、设备、服务、税收、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等,与地方行政级别关系密切,级别越高的行政区配置越多、层次越高。

  三、协同发展的三个抓手

  遵循空间分布规律。文化创意核心产业通常集中在城市中心,分布于文化需求旺盛的消费市场,具备良好交通、信息条件,在空间上表现为文化资源的高度集中;分布依傍科研机构,方便科研合作制作、降低成本费用也是基本趋向。外围产业的文化旅游业往往依托当地自然及历史资源分散分布,这部分产业通常位于郊区等工业发展较少的地区;传统新闻出版业围绕核心产业集中分布在人口集中的城市,便于传播创意,延长产业链。文化创意延伸产业分布取决于核心产业、外围产业的发展需要。如咨询业、教育产业、资本市场,它们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资金、人力资本等要素,需要分布在距核心、外围产业较近和信息便捷的区域。

  克服恶性竞争状况。增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竞争力,必须发挥各地优势,分工合作,延伸产业链,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应当建立全国性产业联盟,开展组织创新合作,整合资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增加原创产品。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应在分工合作基础上,寻求新的规模、标准、机能或定位,应对国际竞争,逐步形成竞争优势,走差异化发展之路。

  增强地方协议的法律地位。保持三地协议的持久性,使三地签署的各类资源共享的协作联盟具有长期性,以便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方面协调。推动市场化改革,提高三地市场化水平,政策鼓励市场化公司入驻河北。寻求产业链合作,三地原创、网络产业等具有分散性,河北可以多承担,中央与三地财政配套文化支出加PPP改善条件。另外,随着雄安新区的建设,可以通过行政动员资源配置,将部分文化企业总部迁往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