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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地方响应能力,助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2014年以前,大运河文化建设一直是沿线地区的自发行为。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其后出台的系列全流域层面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成为沿线地区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建设的决策依据和行动指南,而文旅融合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近年来,大运河文化建设得到了省内沿河沿江城市的贯彻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以生态环境治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为基础,持续提升大运河沿线景观效果,在多数地区都得到了体现。二是融汇经济空间和旅游空间的双重效应,沿线地区的县域、古镇等为主体的大运河城镇和街区建设得到关注。三是聚焦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目标,多个地方如宿迁、淮安、扬州等地提出建设“示范段”“示范点”“标志城市”的目标。四是以大运河文化的旅游利用和全域旅游创建为抓手,在运河文化景观改造提升、文旅项目建设、非遗活化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文旅融合视域下,助推大运河文化建设的响应存在差异。首先,大运河文化建设在文旅融合发展事项上,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其次,大运河文化建设与城市文旅融合发展的协同效应差异明显,尤其是代表性文旅项目在不同地区差异明显。第三,沿线地区共建文旅品牌的协调度上差异明显,“千年运河”作为沿线地区共同建设的文化旅游品牌,在各地决策行为和政策制定上需要保持同频共振。

应着力提升大运河文化建设的地方响应能力,助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建设的地方响应差异,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体现在区位与交通、城河空间关系、遗产赋存状态以及文旅融合发展能力等四重因素的相互作用。区位与交通对城河空间关系的影响体现在河道变迁形成的空间距离上,同时在生产方式上影响着遗产的赋存状态。而城河空间关系决定着文旅融合发展的空间整合视野,空间形态同时对运河功能形成影响。遗产赋存状态则影响着沿线地区对运河文化的认同,同时影响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方式。文旅融合发展能力将优化遗产的再生产过程,也对文旅融合发展空间发挥延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