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业政策 » 海淀政策

2019年海淀区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13 来源:海淀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2019年海淀区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面向社会重大需求联合开展应用创新。支持区属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围绕海淀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问题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根据项目社会效益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区属政府部门联合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海淀区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服务于高品质城市建设,根据项目效果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区属事业单位或联合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海淀区社会事业涉及的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根据申报项目效果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方向

(一)围绕海淀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支持在消防、应急、灾害预防、食品安全、建筑安全、数据安全、城市安全(含智慧警务、警务大数据、警务物联网)等公共安全领域,交通、环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现代农业、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修复、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等自然生态领域。

(二)围绕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问题开展技术开发。支持在艾滋病防控、慢病(地方病)防控、卫生和健康促进、消防技术、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空气、压减燃煤、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安全生产等领域。

四、申报对象

(一)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活动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须联合区属政府部门申报,但政府部门不享受资金支持。

(二)围绕社会事业涉及的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技术研发活动项目申报主体为区属事业单位,也可联合企业申报,但企业不享受资金支持。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须围绕开展海淀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创新总体目标,项目技术研发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项目下一步应用将在行业内起到示范作用,项目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

(二)区属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联合企业申报的项目,要求企业须为海淀区注册和纳税,并纳入海淀园统计范围,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并附相关合作协议。

(三)企业参与申报实施的项目,企业自主投入经费与区财政支持资金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1。

(四)项目立项时间应在2018年8月9日至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之间,项目完结时间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

(五)该专项对于已获得智慧海淀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六、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单位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http://www.bjhd.gov.cn/zxzj/。申报单位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在线提交《海淀区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申报书》、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受理起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7月9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区科信局)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程万慧、赵媛

联系电话:88496725、88499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