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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海淀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海淀区旅游发展,提升旅游环境和旅游业发展质量,支持旅游企业缓解疫情压力,渡过难关,现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全区有关决策部署,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疫情,提振旅游企业信心。区文旅局根据《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海淀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文旅局关于使用2020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和《海淀区关于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旅游企业缓解压力、共渡难关的要求,拟将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住宿企业、旅行社经营发展的贷款贴息及旅游企业产品转型升级等三个方面。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按照“缓解压力、共渡难关”和“突出重点、择优引导”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一)奖励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住宿企业(住宿企业类)

1、奖励范围:积极落实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纳入区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医学观察体系的住宿企业。

2、奖励标准:依据住宿企业为星级或非星级标准以及提供的医学观察的备用客房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

3、奖励资金用途:用于上述企业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对外经营时提升基础卫生条件等方面的升级和改造。

(二)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旅行社的扶持(旅行社贷款贴息类)

1、奖励范围:在海淀区注册纳税,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企业。根据开展的经营项目,对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且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发生的利息予以补贴。

2、奖励标准:补贴的贴息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5日止,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且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对该部分贷款所发生的利息予以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50万元。

(三)鼓励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升级(旅游企业类)

1、奖励范围:疫情期间旅游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工作岗位,并能够根据市场形势和需求变化,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对在旅游与文化、科技、教育、商业等领域融合发展的项目,特别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的在线旅游等创新类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2、奖励标准:支持项目须正在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旅游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15日止的投入资金,给予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30%的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纳税,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6月15日;

2、项目申报单位需按项目支持范围分类进行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或建立辅助台账;

4、项目需进行招投标的,应具备招投标资料等前期手续和场地等各项实施条件;

5、补助类项目投资主体需已落实自筹资金,需要提供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等有效的自筹资金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同一项目的同一建设内容已申请海淀区其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申报企业在年度内财务审核存在重大问题或受到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3、申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平台申报。登录http://www.bjhd.gov.cn/zxzj/,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申报。

(二)项目纸质版材料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在申报平台预审通过后同时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要求),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三)项目初审。区文旅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进入项目立项评审环节。

(四)项目立项评审和现场踏勘。区文旅局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并对立项评审通过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

(五)审议支持方案和拨付资金。区文旅局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启动资金拨付程序。

(六)项目监督检查。区文旅局将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住宿企业类项目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提交《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住宿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加盖公章,见附件1);

2、申报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提交《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明细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1、附件2-2);

3、申报旅游企业类项目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提交《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投资明细表》(加盖公章,见附件3-1、附件3-2)。

(二)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填写,封面应依照提供的模板进行制作;

2、项目申报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及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3、申报纸质版资料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胶订方式装订,并逐页标注页码;正文部分用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4、项目电子版资料(光盘),报告部分要求使用word格式,所有涉及资金及其明细的材料表格一律使用excel格式,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一律使用jpg或pdf格式;要求所有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排序(附件中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光盘命名规则:“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全称”。

5、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行通知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六、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李书平  联系电话:13167599988

周 辉   联系电话:82785106  18600583580

汪 湘   联系电话:82614703  18601081885

电子邮箱: hdwljcyk2019@163.com

地址: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海淀体育场政府综合楼405室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海淀区文旅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住宿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附件2-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附件2-2:《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明细表》模板

附件3-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附件3-2:《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投资明细表》模板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住宿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附件2-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附件2-2:《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行社贷款贴息类项目明细表》模板

附件3-1:《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附件3-2:《2020年海淀区旅游产业引导资金旅游企业类项目投资明细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