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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同意创建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函》(文物政函〔2021〕235号)等要求,结合三山五园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文物保护与利用新机制。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科学保护、深入研究、世代传承、创新利用,将三山五园地区打造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亮丽“金名片”,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彰显文化自信,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动文物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建设原则
——坚持应保尽保。树立正确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观,以全国文化中心的首善标准,全方位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严格保护文物本体及其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确保真实完整保护传承文物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精髓。
——坚持系统观念。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现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系统保护、展示三山五园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以文物为核心,以山水形胜的整体格局为基底,以天人合一和谐秩序为灵魂,将各类历史文化要素“串珠成链”,呈现有机融合的文化景观、古今和谐的城市风貌。
——坚持创新发展。加大对历史文化研究的支持力度,开门做研究,深入挖掘阐释文物蕴含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发挥海淀区科技优势、文化优势,创新文物合理利用的技术手段、模式业态、工作机制,更高水平让文物“活”起来。
——坚持合作共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三山五园文物保护利用创新合伙人机制,纵深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方法,不求所有、但求对社会开放,让三山五园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加深入人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安排
(一)建设范围
三山五园是对位于北京西北郊、以清代皇家园林为代表的各历史时期文化遗产的统称。“三山”指香山、玉泉山、万寿山,“五园”指静宜园、静明园、颐和园、圆明园、畅春园。三山五园地区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两大重点区域之一,是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和大运河文化带交汇的重要文化资源富集地,是传统历史文化与新兴文化交融的复合型地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叠加的重点地区。
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范围东至地铁13号线(荷清路段),西至海淀区区界,北起西山山脊线和北五环,南至北四环和闵庄路,总面积约68.5平方公里。此外,将三山五园与北京老城之间的联系廊道作为延伸区域。未来示范区创建经验将逐步向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全域辐射。
(二)建设目标
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全面挖掘、系统保护各类文化遗存,加大文化内涵研究阐释力度,丰富文化遗产展示利用的科技手段,彰显三山五园地区的文化魅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独特优势,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
(三)进度安排
1.方案制定报批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2月)
组织召开各级各界创建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审稿,按程序上报。
2.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4月)
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压实创建任务,同时加大社会面宣传,形成举市区之力、聚万众之智创建示范区的浓厚氛围。
3.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4月—2023年6月)
坚持以研究为基础、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以人才为支撑、以机制为保障,按年度计划压茬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
4.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6月—10月)
对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并按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示范区建设验收报告。结合《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2019年—2035年)》,制定示范区面向2035年的建设计划,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三、主要任务和示范项目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树牢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全面推进新时代海淀区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海淀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有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生动实践。
示范项目: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计划,在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开展专题讲座,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的良好风气。
(二)保护类型丰富的文化遗产
依法加强对各类各级文物及历史建筑的梳理、研究和保护,全面摸清管理使用情况,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措施,开展田野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补充、调整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保护对象应保尽保。加强对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管理,实现对三山五园地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等的全要素管控。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保护和传承。
示范项目:率先全面开展全域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开展文物资源定期评估,持续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报告制度,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建设三山五园文化遗产数据资料中心(含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非遗项目、史料档案数据库等)。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分类施策,从以抢救为主的被动式保护转为以预防为主的科学保护。进一步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梳理,完善海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保护山水形胜的整体格局
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实施《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2019年—2035年)》,将三山五园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保障本建设实施方案有效落地。系统性保护以山水环境为本底、以西山为屏障、以皇家园林为核心、以水系御道相互串联、各类要素有机交织的整体山水格局与传统风貌。恢复重要历史水系和部分稻田景观,大尺度拓展绿色空间。实现地区整体生态文化环境融合发展。
示范项目:持续开展三山五园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深入挖掘三山五园历史水文化内涵,开展万泉河、金河河道治理工程,部分恢复历史水系脉络。实施功德寺、颐和园西侧三角地、东西红门、西水磨等地区历史景观恢复,恢复颐和园西侧京西稻景观,逐步重现三山五园田园风光、重现皇家园林水系整体风貌。开展圆明园大宫门遗址区保护展示工程。
(四)保护三山五园与北京老城的联系
保护三山五园与老城之间的视线通廊,严格控制建设高度,塑造明晰的山水城市格局,重点保护香山香炉峰望城市视廊和银锭桥、太和殿经玉渊潭望西山视廊。保护长河遗产廊道和御道遗产廊道,控制沿途景观风貌,完善遗产标识、阐释、展示体系。
示范项目:沿长河遗产廊道和御道遗产廊道,统一设置遗产标识,在视觉上强化水上游览和陆地慢行系统的串联,对三山五园与北京老城之间的密切关系在沿途合适地点和场所进行阐释和展示,修改提升长河水上游船的导游解说词,丰富游客的文化体验,增强文化获得感。建设京张铁路遗址公园一期工程。
(五)构建文物保护的责任体系
针对三山五园地区部队、高校、中央单位多,文物隶属关系复杂,管理权责分散等情况,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规范文物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管理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深化与驻区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的战略对接、项目对接、机制对接,积极推进文物协同保护、融入发展、共建共享等,形成中央、地方、军队“央地军”文物保护利用合作新机制。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打造“央地军”合作保护利用文物的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建立文物巡查员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文物保护巡查管理。探索“央地军”文物保护利用合作新机制。突出首都特点,充分发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平台功能和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定期协调推进示范区的重点和难点任务。打造法国圣母会遗迹群(309医院天主堂)等“央地军”合作保护利用文物的典型示范项目。
(六)构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体系
发挥海淀区高校和研究院所众多、智力资源富集优势,搭建开放学术研究平台,完善创新合伙人机制,整合各方研究力量和各类智库资源,聚焦三山五园研究,深入挖掘阐述文物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进一步优化三山五园的整体价值评估体系,实现三山五园地区历史文脉传承有序、发展有源。发挥好高端智库和国际组织交流渠道作用,开好三山五园国际学术研讨会。
示范项目:围绕三山五园相关学科逻辑与理论框架、三山五园在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地位、三山五园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等关键问题,主动设置软课题研究方向,公开吸引、统筹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参与,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形成成果。搭建三山五园研究平台,聚合三山五园地区历史文化发掘和文物保护利用资源和学术力量,整合出版三山五园地区各类研究成果。鼓励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上发表有关三山五园的理论文章,在各种学术刊物上刊发有关三山五园的研究文章,策划各类有传播力、影响力的新媒体产品。
(七)构建文物展示交流传播体系
发挥三山五园在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开展三山五园文物展示、交流和传播,组织各类媒体持续讲好三山五园文物故事。建设三山五园艺术中心,运用新技术手段、融媒体手段,集中呈现三山五园整体风貌、完整形象。利用好颐和园国家级文化展示与对外交流场所,彰显辉煌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提升建设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圆明园国家级历史纪念地和教育基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完善香山革命纪念地各项设施,继承不忘初心、继续奋斗的革命精神。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吸引三山五园流散文物回归原属地。利用冬奥会冬残奥会、服贸会、文博会等大型会展与活动平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三山五园巡展,持续扩大三山五园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示范项目:将三山五园艺术中心建设成为集三山五园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艺术展览交流、科技创新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新地标。以正觉寺为核心建设圆明园博物馆、文物修复中心,以马首归藏为新起点,促进圆明园流失文物回归。提升颐和园博物馆的综合能力,推出颐和园益寿堂“古都春晓——寻访中国共产党进京赶考之路”红色文化主题展览。持续提升建立新中国(香山革命纪念地)爱国主义主题片区质量水平。以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的博物馆,以及颐和园博物馆、圆明园博物馆、海淀博物馆构建三山五园博物馆群,进一步提升中关村博物馆和艺术品交易联盟的影响力。
(八)构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山五园文物保护研究展示。完善文物腾退、征收相关政策。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遵循不求所有、但求对社会开放的原则,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与利用新模式,盘活用好文物资源,制定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导则。以文化创意为引领,探索文物资源利用转型新路径。
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创意竞赛和交流活动,征集隐修庵、慈恩寺、六郎庄真武庙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的活化利用方案。激励和支持基于文物元素开展文化创意、设计文化产品、发展文化产业,推出圆明园数字化沉浸式体验项目。
(九)构建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的科技创新优势,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文物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依托海淀数字贸易港建设和数字经济高地优势,用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政策,推动适合三山五园整体发展定位的文化科技融合类项目落地,建设“智慧三山五园”,提高传统文物空间牵手数字经济对地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
示范项目:加强三山五园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文物数据库管理平台,将文物资源动态管理平台嵌入海淀城市大脑,努力实现文物管理的精准化、数据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三山五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数字云平台,对文物资源进行数字化展示。在三山五园艺术中心建设三山五园数字展厅。拓展数字圆明园、数字畅春园应用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平台功能,突破“央地军”壁垒,为文物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供给和配置服务。构建在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下的工作格局,依托其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组,做实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有力推进,取得预期成果。市文物局牵头建立示范区联席会机制,定期调度重大事项,督促推动示范区建设。海淀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承担示范区建设各项具体任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文物保护利用创新合伙人机制,汇聚各类驻地单位力量,并赋予街镇及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街镇规划师文物保护职能。
(二)加强政策保障
统筹利用各部门资源,强化政策支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发挥政策综合效应,激发全社会参与示范区建设的创新创造活力。落实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级考古权限下放后海淀区配套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内容。健全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首都智力资源优势,探索高层次文博人才服务三山五园文物保护利用的体制机制。加大对文化遗产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海淀区级文物管理机构和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三山五园地区文物工作者的培训,增强其从事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文化情怀和业务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工作机制,引导更多投身文物事业、有专业能力的社团组织、个人参与示范区建设。
(四)强化督促落实
市文物局加强谋划指导、专业指导、督促检查,强化对本方案落实的动态监测、节点管理、协调调度、进度评估。海淀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示范区创建任务纳入相关街镇、委办局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摸清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经验做法,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进展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保障本方案有序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