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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海淀区促进精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17 来源: 浏览次数:

本项目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20分钟以内,具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视听产品。微短剧产业是指以生产和播放微短剧为主要目的的网络视听产业活动,包括剧本创作、版权原创、成片播放、技术研发、技术应用、产业服务等微短剧生产与传播等环节。根据《海淀区支持“人工智能+文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海淀区促进精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编制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一)支持剧目创作播出

1.支持内容

支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题材策划创作精品微短剧。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作品第一出品方(第一出品方应为剧目主导立项方或主要制作方),申报时须提交其他全部出品方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申报作品应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作品已完成创作并获得主管单位发行许可,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3.支持标准

根据剧目剧本创意、制作质量、文化传播成效、线上口碑、传播覆盖面等情况,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第一出品方不超过200万元奖励,鼓励创作反映海淀特色题材、宣传提升海淀城市形象的作品,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最高增加20%的额外奖励。单个企业最多可申报三个作品,最高500万元奖励。

(二)支持技术创新应用

1.支持内容

支持主动探索新技术与微短剧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微短剧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赋能。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企业,项目需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在微短剧策划创作、取景拍摄等环节开展技术创新应用拥有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证书

3.支持标准

根据技术创新能力、技术落地应用场景数量和效果、产学研平台建设与行业技术示范成效等,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研发主体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1.支持微短剧企业发展

(1)支持内容

支持微短剧企业在2025年度实现提质扩容、稳步成长,带动产业上下游实现高质量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企业,在2025年度发展能级首次实现阶段性跃升的微短剧企业。

(3)支持标准

根据微短剧企业成长性、带动上下游企业数量规模、吸纳就业人数、产业带动成效等,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2.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1)支持内容

支持社会组织在海淀区围绕微短剧产业开展行业交流、产业对接、专业研讨等各类行业活动,集聚产业资源、促进行业协同,助力生态建设。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业务活动规范的社会组织,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在海淀开展微短剧产业相关服务,且对区域文化产业集聚提升、行业协同发展及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

(3)支持标准

根据行业活动举办层级、活动规模与实际场次,行业自律规范建设落地成果,面向政府、市场主体的双向服务效能,行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及对产业资源汇聚、行业生态培育的综合带动成效,依据服务质量、工作实绩与示范效应,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社会组织最高100万元奖励。

3.支持产业园区发展

(1)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依托现有存量载体打造以微短剧产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运营空间、优化业态布局;支持产业园区引入微短剧企业,布局微短剧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布局新产业空间的微短剧企业,产业空间已投入运营;或在2026年申报截止日前已实际运营,园区内微短剧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园区整体入驻率不低于70%,具备资源整合、公共服务、产业集聚发展等能力,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支持标准

根据入驻率、微短剧企业占比、引入优质企业数量、产业集聚成效等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企业或园区最高1000万元奖励。

(四)鼓励作品出海传播

1.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境外业务合作场景,增强海外运营能力。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企业,微短剧已在海外成功播出,企业需在2025年度出海成绩显著。

3.支持标准

根据出海产品品质、运营能力、海外观众口碑与全球行业影响力、中华文化海外传播成效等,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每个项目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且每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2.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单位(项目牵头单位)的证明。

3.申报单位为依法经营的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4.项目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登录平台下载材料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申报单位全称,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且内容需严格保持一致。

5.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6.项目申报材料未按照规范制作、提供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时间的,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2.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3.项目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

4.2024年1月1日以来申报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

5.项目存在重大舆情风险的。

6.其它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承诺书。

(三)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单位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根据附件材料要求提供)。

(六)项目附件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17点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须按照《2026年度海淀区促进精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待系统显示“网上审核通过”状态后,生成带“水印编号”后方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胶装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A4纸胶装一份)于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提交至海淀区政务服务大厅(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西侧综合窗口),纸质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三)项目评审。海淀区委宣传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官网公示。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2510708,82510193

(二)海淀区委宣传部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温馨提示】如遇电话咨询未接通或未获明确答复,请将具体问题发送至项目申报咨询专用邮箱(hdxcbai@126.com),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