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创协会 » 协会动态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年,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认真按照《协会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经北京中税德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认为:协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单位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2,110,796.52元。其中:货币资金2,091,344.96元、固定资产净值19,451.56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负债总额为268,255.30元。其中:流动负债268,255.30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净资产总额为1,842,541.22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0.0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1,842,541.22元。

二、收支情况

1、2018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3,743,996.07元。其中:捐赠收入306,348.38元,会费收入769,000.00元,提供服务收入1,648,543.81元,政府补助收入1,019,300.00元,其他收入803.88元。

2、2018年度,本单位成本费用合计2,971,912.82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1,164,501.25元,管理费用1,804,322.24元,筹资费用-2,748.95元,其他费用5,838.28元。

三、财务管理情况

2018年,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工作基础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流程,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1、学习财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针对社团财务制度,组织学习新会计制度及《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派相关人员参加有关的培训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2、夯实财会基础,财务管理规范化

会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会费的审查和监督,一是认真履行《会计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能,建立会费收缴机制,制订了《协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协会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及其符合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坚持经费收支预算制度,坚持了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三是坚持财务检查制度,主动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主管部门审计局等相关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各项财经法规的正确执行;四是坚持财务报表制度,坚持每年向理事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增强了经费收支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3、会费使用坚持正确的方向

会费的合理使用,体现了协会组织履行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体现了会费使用为会员服务,为协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会的方针,严格做到会费为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服务。

四、今后协会的财务工作重点

为了给协会日常运作和职能发挥提供有效的经济保障,我们将在登记机关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找准协会定位,积极开展内外合作,不断优化协会结构,处理好协会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关系,做到协会体制机制转换与优化协会发展环境相结合,推进协会持续发展。

1、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不断适应协会工作的新形势。今后时期,协会财务工作将在继续严格落实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协会工作开展的需要,把握好经费使用的原则、方向和重点,努力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是加强协会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协会将坚持“以支定收、勤俭办会、公开透明、合理使用”的原则,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增加会员单位的负担,不断强化预算约束,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力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为协会自身建设和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