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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本着管理规范、支出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2.统一管理,分责监管;

3.量入为出,节省开支;

4.保障安全,讲求效益。

第二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目标

项目资金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合理有效地使用,降低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完成。

第三条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项目预算经费一经确定,项目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及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课题负责人和部门领导审批。

2.项目财政资金要求建立辅助台账或独立核算。

3.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项使用”。

4.应按预算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有详细的经费使用记录。

5.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支出均由课题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6.凡属  内可以协调解决的事宜,应在  解决,并计入课题经费支出,例如制作幻灯片、打印、复印等;通讯费、交通费、讨论就餐等注明具体参加人和出行地点由课题组统一报销。

7.支出报销金额如有变动,由课题组报请课题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进行复审。

第四条  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开支范围

1.对于项目组人员有关项目的经费支出,相关事项支出凭证的金额与发票必须按照要求开具。

2. 按照每个项目预算批准的费用和内容掌握开支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经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