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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市法治文艺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各单位(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等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广播电视台与其他十个单位共同协办。现就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法治文艺大赛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二十大 法治文艺润京城

二、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主要包括歌曲、舞蹈、小品、情景剧、相声、快板、戏曲、京剧、诗朗诵等。

三、作品要求

(一)要弘扬主旋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保障“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二)要突出法治元素。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结合宪法、民法典以及群众关心的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创作编排。实现法治文化浸润千家万户,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要贴近工作实际和市民生活。结合北京法治广电工作实践,深刻挖掘首都法治建设中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意志品格和感人故事,反映和讴歌法治工作者、志愿者感人事迹和先进行为,充分展现首都法治建设的工作成就和发展成果,推动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渗透融入。

(四)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艺精品,着力以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推动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五)要鼓励和支持原创。参赛作品鼓励原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报名推荐单位负责。活动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并有权根据主办方公益活动需要对参赛作品进行改编和信息网络传播。

四、活动安排

大赛活动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筹备和启动阶段(5月)1.印发参赛活动通知。2.宣传推进,对主办方制作的大赛宣传片、活动标识、宣传海报等,各单位做好宣传。3.召开相应部署会,正式启动大赛。

(二)初赛阶段(6月—9月)1各单位(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广泛进行动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2.开展节目选拔,视情况组织初赛活动。3.遴选优秀作品,制作视频资料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送市广电局法制部门,然后统一报送活动主办方。

(三)复赛阶段(10月)1.主办方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报送作品进行筛选初评,选取48部作品参加复赛。2.主办方举办四场复赛。3.主办方通过“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对未进入决赛的复赛作品进行展映、投票,评选出“优秀作品奖”。              (四)决赛阶段(11月—12月)1.主办方举办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法治文艺大赛决赛。2.主办方制作法治文艺大赛决赛专题节目,通过北京广播电视台播出,同时在各类媒体、网络视听平台展映宣传。3.主办方制作法治文艺大赛优秀作品集光盘,发各单位学习宣传。

五、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主办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作品奖若干,还将根据作品情况设定专项奖。“一、二、三等奖”由专家评审团在决赛现场打分评出。“优秀作品奖”从未进入决赛的复赛作品中选出,通过“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展映,采取线上投票的方式产生。

(二)组织奖:主办方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结合活动组织、宣传发动、氛围营造、巡演情况、作品成绩等综合评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系统各单位(机构)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要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所属部门(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突出“群众演、演群众、演给群众看”的特点,鼓励基层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绎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要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特点,深刻挖掘北京法治广电文化内涵和艺术风格,努力打造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法治文艺作品。本次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参加市级、国家级文艺奖项评选活动。同时,各单位组织开展大赛活动情况将纳入“八五”普法年度考核。

(二)加强统筹,严格把关。系统各单位(机构)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活动时要统一使用大赛活动主题或标识(LOGO),并将开展活动情况,包括相关信息和照片、视频等资料及时整理反馈至市广电局法制部门,然后统一推送至主办方。同时,要对节目质量严格把关,确实将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制作精良的法治文艺作品选拔推荐出来。

(三)履行职责,扩大宣传。根据主办方有关文件要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优势,运用“网、端、微、屏”等视听宣传平台,加强对文艺大赛的宣传报道。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大赛宣传片、传播优秀作品等方式,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大赛宣传片、活动标识等资料可关注“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下载使用。

各单位(机构)初选推荐的作品,请先与市广电局法制部门联系,经确定后于8月25日前,将作品刻录成光盘,同时填写《2023年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推荐作品报名表》(见附件1),以邮寄或交换的方式(请注明单位和作品名称)报送至市广电局法制部门,然后统一报送活动主办方。为便于活动组织开展,请各单位(机构)确定1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整个活动对接联系,填写《市广电系统单位参加法治文艺大赛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2),于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gdjfzxc@126.com。

(联系人:秦固生;联系电话:64081998)